3)第十三章 花钱如流水_武装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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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说是二十二岁才可以领结婚证,可实际上很多事二十岁不到就开始当爸爸了,这个现场在明朝就更普遍了,按照这个推算,三十五岁的人,有一个十八九岁大的儿子在明朝都是很正常的。

  如果儿子能够入选,对于佃户来说,甚至比他们自己入选还要高兴。不少家里有几个儿子的佃户心里已经暗暗下了决定,回去之后,就让家里的小崽子都去参加选拔,只要有一个通过,他们的压力瞬间就能减轻一半以上。

  十多岁的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佃户们基本上全家人都一直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怎么会有条件让孩子敞开肚子的吃饭。

  如果能够被选为方家护卫,不仅每个月能为家里提供二两银子,连他们自己吃饭的问题也解决了,这样一举两得好事情,也难怪那些过年龄标准的佃户们会喜出望外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答多了,分粮食的事情,主要由方大山和刚刚成为护卫的佃户们负责,方云只负责点名以及和佃户们一一握手。

  别看这只是一些小手段,但是却能让他们记住,这些恩惠都是自己给他们的,谁才是他们真正的东家。

  当然这一点是方云从后世学到了,据说当年袁世凯小站练兵是用的就是这招,效果也很好。后来革命党造反,清廷最精锐的北洋六镇新军,除了袁世凯,就没人调得动。

  佃户们分粮食的积极性还是很高,一万多斤麦米,不到半个小时就被分光了,手里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心里还有期望,所有的佃户都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

  “少爷,这次我们无偿分出去了一百多石粮食,相当于五六十两的银子。如今府上又多十二个护卫,每个月要花费二十四两银子的月钱。

  再加上他们的吃喝穿衣,每个月至少要四十两银子,我们方家虽然有钱,但是家大业大,如今又没了进项,这...”

  方云和方大山那边干的是风风火火,可真正着急的人却是方福。作为方家的大管家,除了方家具体有多少钱的事情,他不知道之外,其他所有的事情都经过方福的手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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