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7章 心有猛虎_汉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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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伤心,甚至已将此事抛到脑后,反而大包大揽,要替汉使狠狠惩戒那帮胆敢掘汉军将士坟冢的粟特人。

  “按照楼兰的律法,杀人者死,劫贼则断其一臂,并砍掉一只脚。”

  伊向汉恶狠狠地说道:“若是不够,便将他们埋在沙子里,活活渴死!”

  他本意是想讨好傅介子,谁料傅介子却摇头道:

  “伊城主,我记得在楼兰,所有涉及到外邦人的案件,不是都要交给楼兰王来审判么?”

  任弘和奚充国对视一眼,好个傅介子,做事一环扣一环,让安归不得不露面的理由,来了!

  虽然后世作为楼兰文字的“佉卢文”尚未从北印度那一带传过来,但楼兰立国数百年,已经有了不成文的口头法律。

  近二十年来,他们甚至开始学习使用汉文,将那些传统书写下来,作为法律,掌握在楼兰王手中。

  楼兰虽是封建领主制,但为了强调王的权威,楼兰王集

  军事、行政、神权、司法大权于一身,他既是国王,也是最高审判官,事无大小,不管是丢了两只鸭,还是盗了一头牛,一律亲自过问。

  毕竟全国才万把人呢,楼兰王就好比汉朝一个县令,还真管得过来。

  按理说,城主们只能反映情况,调查事件经过,但最终裁决,都要由楼兰王来做。

  但更多的情况是,各城主出于私心,常自己处理领民争端,对这种侵犯国王权威的事,楼兰王安归不得贵族平民爱戴,也无力制止。

  可傅介子身为尊贵的汉使,今天却破天荒地要给楼兰王面子……

  他笑道:“既然粟特人是在楼兰境内被擒获,吾等自当请楼兰王来判决。”

  “这……”伊向汉有些奇怪,傅介子却对他道:

  “还望伊城主为我向安归传话:楼兰王近来被城主们抱怨,被平民咒骂,常不自安,这场审判,不就是恢复权威的好机会么?”

  “所以还望楼兰王务必亲自出面,与我一同审理此案。”

  “这也是大汉,给楼兰王留的台阶!汉军即将重返西域,楼兰背匈亲汉,可从此事开始!”

  傅介子看似和平使者,但任弘知道,这个给楼兰王安归的“台阶”。

  可是会摔死人的!

  ……

  PS:楼兰的法律情况,参考在西域出土的鄯善国佉卢文书。

  第二章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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