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三章 情天恨海_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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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

  那一年,弟弟20岁,我23岁。

  大二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男生,一脸的英气,有点酷。我所在的班级一共有八十人,能记住一个新面孔,也不容易。起初的时候,没有在意过他,直到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名列前茅,我才彻底记住了他的名字:刘文涛。也许因那次考试让他找到自己的位置,他开始肆无忌惮的施展自己的个性与才华。第一次看见有人在操场上光着脚踢足球,他说那才叫真正的锻炼。第一次看见一份打着满分但是字迹奇丑无比的作文答卷。第一次看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经允许就冲上讲台,拿起数学老师的粉笔,把老师黑板上的题目用另一种更简单的计算方式写出来,令老师当场尴尬无比。我和同学们在唏嘘他的无礼之余,无不钦佩他的才华和气质。我就那样悄悄地被他吸引了。那时还没有手机,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给他写了一封信。蜻蜓点水般的透露了我的心机。第一次这样的表白,简直难以想象。我把信塞入他的宿舍门缝,就逃离了那里。我心里真的好害怕,怕他的拒绝,怕他小看我。晚上去外面看电影,回来后舍友告诉我,他来找过我几次,他很开心,出去买了很多吃的,还有啤酒,请大家一起喝。他还在众人面前唱歌。听到这些,我有些欣喜若狂。肯定是因为我的表白,他才这样的。

  后来我们就正式恋爱了,毕业后也分配到了南通。他本来就是南通人。

  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

  男朋友走了以后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收拾得这么干净啊?

  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说这是你弟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我进弟弟的小屋里,看到弟弟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还是笑着说:

  “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城里的大学生,不能让人家笑话咱家。”

  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他说:“不疼。我在工地上,石头把脚砸得肿得穿不了鞋,还干活儿呢……!”说到一半就把嘴闭上不说了。

  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

  那一年,弟弟23岁,我26岁。

  我和老公结婚以后,恋爱时的新鲜感早已消磨殆尽,两个人之间的爱情也在柴米油盐中消耗光了。之所以还维持着这个家庭是因为怕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

  这样的婚姻其实早已经名存实亡了,但是没有离婚还是要生活在一起,还得睡在一张床上,有时候也会有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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