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30章_宋氏家族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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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大压力下,蒋介石又向宋子文发电说:

  中国政府愿以最大之牺牲与诚意,寻求中苏关系根本之解决,扫除今后一切可能之纠纷与不快,藉获两国彻底之合作,以完成孙总理在日与苏联合作之遗志。中国最大之需要为求领土主权行政之完整,与国内真正之统一,于此有三项问题切盼苏联政府予以充分之同情与援助,并给以具体而有决心之答复。问题如下:

  一、东北领土主权及行政之完整……兹为中苏共同利益计,中国准备同意共同使用旅顺军港,大连辟为自由港,期限均为20年。至旅顺之行政管理权,则应属中国,以期中国在东北之主权行政真正完整。中东南路干线可与苏联共同经营,利润平均分配。至铁路所有权应属中国,铁路支线及铁路本身以外的事业,均不包括在共同经营范围之内,期限亦为20年。

  二、……阿尔泰山脉,原属新疆,应仍为新疆之一部。

  三、中国共产党有其单独之军事及行政组织。因之,军令政令未能全归统一,深盼苏联只以中央政府予以所有精神上与物质上之援助,苏联政府对中国之一切援助,应以中央政府为限。

  四、外蒙问题为中苏两国关系症结之所在;为中苏共同利益与永久和平计,愿于击败日本及上述各项由苏联政府接受之后,准许外蒙独立。为避免将来纠纷起见,拟采取公民投票方式,投票以后中国政府当宜宣布外蒙之独立。关于外蒙区域之范围,应以原疆界中国之旧地图为准。中国政府深望苏联政府能明了中国政府极大之牺牲与诚意,切实谅解,藉以获得两国永久而根本之合作。

  当时正当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宋子文接到上述指示,并当场向苏方代表阐述了蒋介石的指令;同时再次向苏方表明中方立场说:“割弃领土之痛苦,中国牺牲之重大;倘无有补偿,无法向国人交待。”

  苏方代表见中方立场有所缓和,当即答称:“关于东北,愿作任何中国所希望之声明,苏联承认中国在满洲之完全主权。关于中国共产党,苏方目前不予支持,将来亦无支持之意向。苏方援助应给中央政府,以往既系如此。”

  然而此次会谈后,东北问题并未因领土主权完整的被承认而得到解决。在此前会谈中,苏联要求铁路经营与旅大特权的期限为40至50年,同盟期限为20年,而蒋介石只答应均为20年。苏联认为太短,要求改为30年,井要求国民党政府同意。其次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铁路管理、旅大管理与旅顺军港附属地之范围等。

  关于大连问题,苏联当时提出享有港湾专用的特殊权利,两国共同管理,赢余均分。而国民党政府只承认第一点,指定若干码头仓库租予苏联,并给予免除租税之便利;对于第二点,则以苏方已承认领土完整的原则拒绝之。

  关于旅顺问题,苏方要求军港由苏联管理,附属区之行政官吏,中国须征得苏联同意方能任命,并要求旅顺附近的缨岛、雷岛不设防。但国民党政府则只允许旅顺军用港共同使用。

  关于铁路的经营,苏联要求设理事会,理事10人,中苏各半。理事长华人,铁路长苏人。但国民党政府只允许中东路之理事长为华人,铁路长可由苏人担任,而南满路之理事长应为苏人,铁路长应为华人。

  当时的谈判犹如一场拉锯战,意见不尽统一,一直持续到7月12日的第6次会谈。后因斯大林及其外长急着赴德参加3国首脑会议,会谈不得不暂告一段落。双方共同发表了一个公告,随即宋子文便由莫斯科飞回了重庆。

  当时中苏双方在公告中声明:

  在过去数日中,苏联人民委员会委员长斯大林,外交人民委员会委员长莫洛托夫与中华民国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氏在莫斯科进行了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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