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01章 198,干掉祢衡,历史的惯性_玄幻三国:开局桃园四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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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人这么干过了。

  这合同异,就是相对主义,否认绝对。

  而驳斥这一观点最为著名的一幕就是那个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

  庄子驳斥惠施的。

  惠施便是名家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条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有先贤的例子,陈元肯定不会舍弃不用。

  所以,陈元散去了那一团混沌,并非是这团混沌对付不了这混沌大狗,只要陈元能够扛得住,多炸两次,任你是什么狗,都得变成死狗。

  可是,有轻便省力的方法,干嘛不用呢。

  陈元散去混沌之后,突出了一句话。

  “子非狗,安知狗之黑白也。”

  陈元这是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所谓狗的黑白,都是人来定义的,然而你不是狗,又怎么知道狗的黑白,既然没有狗的黑白,也就无所谓白狗黑了。

  这是从根本上钉死祢衡的论断。

  当然,祢衡可以反驳子非吾,安知吾不知狗之黑白。

  但是如果这样的话,那不就承认自己是狗了。

  而且,诛心之辩不同与一般的辩论,立下观点之后,就不再说更多的,而是以天地异象争斗。

  陈元此话一出,言出法随,直接化作一柄大刀朝那大狗砍了上去。

  三下五除二,就把那混沌大狗给砍死了,化作了虚无。

  大狗散去,祢衡道心直接崩毁,突出了一口金紫色的鲜血,然后便昏倒在了台上。

  这金紫色的鲜血非是他物,而是心血也。

  吐一口少一口。

  看这模样,这祢衡即便是活下来,那也是废了,再无更进一步的希望,这便是诛心之辩,残酷如斯。

  但是,这也怪不得其他人,谁让你口无遮拦的。

  自己嘴臭,落得这个下场那也是活该。

  不过,陈元这也是一战成名。

  祢衡毕竟有着很大的名气,孔融是非常推崇他,弘农杨家也很赏识他。

  祢衡这人唯有两个朋友,孔融和杨修。

  正所谓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

  有这两人为他鼓吹,祢衡在天下士林之中,声望也算得上卓著了。

  现在败于陈元手下,直接奠定了陈元在士林之中的地位。

  诛心之辩,容不得作假的。

  再加上陈元蔡邕弟子的身份,从此之后,陈元在天下士林之中就算是立足字号了。

  这对陈元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不管是管理刘备麾下的臣子,还是招揽人才,都非常有利。

  再不用向以前一样,打着蔡邕的名号了。

  虽然蔡邕名号很好用,可是也不如自己的闯出名号好用啊。

  祢衡昏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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